问题 | 自然河流允许私人承包吗 |
释义 | 自然河流不可以承包给私人。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矿藏、水流、海域隶属国家所有,是不可以私人进行承包的。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另外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包括: (一)法律限定隶属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 (二)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 (三)集体所有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 (四)集体所有的其他不动产和动产。 自然河道承包是否合法 自然河道承包合法。只要是符合规定承包的水库或者河流来做养殖都是属于合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条中指出“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开发、利用水资源,并且保护其合法的权益。开发、利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有依法保护水资源的义务”。则如果承包成功,日后就必须在保护水资源环境的基础上进行养殖,如养殖户承包河流后没进行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管理,弄的河道都被污染,肥水菌种胡乱瞎放,弄的到处都是各种藻类,河道又臭又脏,当地水利局可能会罚款。 个人承包工程法律是允许的吗 个人是不能承揽建筑工程施工分包工程业务的。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分包给个人是违法行为,法律不允许的。根据法律的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七条 【矿藏、水流、海域的国家所有权】矿藏、水流、海域属于国家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条 【集体财产的范围】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包括: (一)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 (二)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 (三)集体所有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 (四)集体所有的其他不动产和动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该内容由 徐丽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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