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神病人能为自己买保险吗? |
释义 | 有精神病的人群是不可以购买商业保险的,精神病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可以购买社会居民医保或新农合。有残疾证的人群购买商业保险会具体情况来定。如果是轻度残疾投保商业保险较为容易,普通的意外险、人寿保险都可以购买。如果是重度残疾,还需要经过保险公司核保评估。但一些养老保险、储蓄性保险等风险程度比较低的保险,残疾人还是可以购买的。残疾人在投保时,填写一份《残疾问卷》,尽可能提供残疾证明。保险公司的核保人员会要求面见被保险人,根据情况决定是否需要进行额外的体检和相应的体检项目,以确定可投保的险种及保额情况。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精神病人能做投保人给自己买保险吗? 患过精神病的病人通常是不可以投保商业保险的。投保寿险、医疗险、重疾险等商业保险时,保险公司会要求被保险人如实健康告知,只有符合保险产品投保规则及健康标准的人群方可投保。商业保险也就是保障风险,保障疾病或意外来临的风险,附带一定商业性质。为了防止被保险人违反这一意义而带病投保,所以在投保时会明确健康要求,理赔时若发现被保险人未如实健康告知,保险公司到时候就会拒绝理赔,投保人也会造成相应的经济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三条 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保险人也不得承保。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前款规定限制。但是,因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 精神病人买的保险可以退吗 退保手续有:1、联系保险公司,询问退保的有关事项;2、准备退保所需材料,如身份证、保单、银行账户、保险费发票等;3、前往保险公司办理退保手续;4、保险公司审核通过后退回保险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三条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第十四条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第十五条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保险公司的钱用不完,可以退还给病人吗? 没用完需要退回保险公司。保险公司赔的钱多于医疗费用。钱是不用退的,属于被保险人。保险公司赔付一般需要自己先垫付,然后保险公司再把钱给自己。人保一般一周内可以赔付。保险公司是根据公司法、保险法及国家法律法规依法成立的公司法人,通过收取保费针对不同业务范围对不同群体提供保险保障业务的保险机构。保险公司的业务主要分为人身保险业务和财产保险业务,即针对人和针对钱进行分项。国家规定保险公司不得同时兼营人身保险业务和财产保险业务。保险公司的主要职能便是分散被保险人风险,给予经济补偿,同时通过收取保险费进行相关营利。《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二条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第二十三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赃款保护自己和亲属购买商业保险吗? 赃款买的保险也是可以依法没收的。法律规定对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因此。赃款买的保险是可以依法追缴的。《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医疗事故坚定需要病人在场吗?病人不能去的可以坚定吗? 认定医疗事故需要以下条件:1、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发生了医疗过失行为;2、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3、损害结果与医疗过失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