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领导干部群众公认度不高能列为考察对象吗 |
释义 | 领导干部群众公认度不高的,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一)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二)群众公认度不高的;(三)上一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四)有跑官、拉票等非组织行为的;(五)除特殊岗位需要外,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六)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七)其他原因不宜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