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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民最基本的政治权利
释义
    法律分析:公民最基本的政治权利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及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政治权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主要指选举权、被选举权,参加管理国家,担任公职和享受荣誉称号等权利。我国宪法规定,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外,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一、哪些行为不属于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
    不属于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是除去剥夺政治权利的其他权利,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二、剥夺政治权利的意思是什么
    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依法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的权利主要包括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及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剥夺政治权利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
    三、无期徒刑一定会被剥夺政治权利吗
    无期徒刑会被剥夺政治权利。
    法律规定,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若是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政治权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法律依据:《宪法》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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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1:1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