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片面共犯什么意思 |
释义 | 片面共犯也称为片面合意的共同犯罪或单向共犯,是指共同行为人的一方有与他人共同实施犯罪的意思,并协力于他人的犯罪行为,但他人却不知道其给予协力,因而被协助人缺乏共同犯罪故意的情况。 一、不作为共犯处理的情形有哪些 不作为共犯处理的情形如下: 1、共同过失犯罪,即两个以上共同过失犯罪的,不属于共犯,只需根据个人过失犯罪分别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2、二人以上实施危害行为,一是故意犯罪,二是过失犯罪,两者共同导致危害结果; 3、犯罪时故意内容不同; 4、同时犯罪,是指没有共同犯罪的意思联系,而是同时针对同一目标实施同一犯罪,作为单独犯罪分别论处; 5、实施过限行为,即超出共同故意的犯罪行为,不构成共犯; 6、片面共犯不宜作为共犯处理。所谓片面共犯,是指行为人的行为共同造成的有害结果,但双方没有犯罪联系。一方知道对方的行为和性质,但对方不知道。双方的犯罪联系不是共同的,而是片面的; 7、事后通谋的窝藏、包庇、窝赃、销赃等行为,由于事先无通谋,在犯罪实施过程中无通谋,缺乏共犯的主观条件。 二、威胁从犯的构成特征是什么 威胁从犯的构成特征如下: 1、虽然主观上行为人知道自己的行为是共同犯罪,但从内心来看,行为人不愿意或不完全愿意参与共同犯罪,只是因为受到他人的暴力威胁而参与共同犯罪; 2、客观上,行为人虽然参与了共同犯罪的实施,但其犯罪行为相对消极,缺乏积极主动的精神。 在以下情况下,不应认定为威胁从犯: 1、行为人身体因外力强制完全丧失意志自由的,其行为不能表达其主观意志,不能犯罪,不构成犯罪,因此不存在威胁从犯的说法; 2、对于先被迫参与,再变被动为主动,积极实施犯罪的,不适合威胁从犯; 3、被诱骗参加共同犯罪的,不适合威胁从犯。 三、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共同犯罪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共同犯罪属于一般共同犯罪。成立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共犯需要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主观上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共犯,要求共同行为人主观上具备共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的故意。二是客观上有共同的犯罪行为。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共犯要求共同的走私行为。共同的走私行为可以是共同的运输、携带、邮寄走私的普通货物、物品的行为,也可分别是帮助行为、教唆行为、走私行为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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