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是真的,是国家认可的。民办学校依法保障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民办学校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学籍管理制度,对受教育者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第二十五条 民办学校对招收的学生,根据其类别、修业年限、学习成绩,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发给学历证书、结业证书或者培训合格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伪造、使用假学历的,学校和单位甚至可以报警,给使用者以治安管理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