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同页)复印件2张; 2、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劳动局备案使用); 3、一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员工档案和工牌使用); 4、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原件1份(劳动局备案使用); 5、就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 6、如未办理过就失业证则需要提供二寸彩色免冠近照1张; 7、家庭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各2张(员工档案及劳动局备案使用); 8、住房公积金卡、医保卡复印件1张; 9、养老保险转出单(本人未持有则无需不提供); 10、荣誉证书、专业职称、外语等级、技术上岗等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员工档案备案使用); 11、三方协议、派遣证; 12、在学证明或学生证原件; 13、健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具备二级以上医院资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