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医保起付线是“基本医疗保障”的起付标准。按照“医保基金与参保人员个人共同负担住院医疗费”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原则,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实际发生的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自己要先承担一部分后,医保基金才按规定比例支付。这个个人先负担的住院医疗费数额标准,就是医保基金支付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的“起付线”。起付标准以下的住院医疗费由病员个人负担。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赔付百分比如下: 1、一类定点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统筹基金支付60%,个人承担40%; 2、二类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55%,个人承担45%; 3、三类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50%,个人承担50%。 综上所述,“基本医疗保障”是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概念,意即医疗保障水平必须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俗话讲就是有多少钱办多少事。我国现行医疗保险制度总体保障水平不高,对参保人员在费用支付上限制较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