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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还不上贷款银行会怎么处理,房子拍卖
释义
    房贷还不上,房子会被银行拍卖。如果没有按时还房贷,银行就会要求当事人还款,在此期间还会产生滞纳金,越积越多。如果贷款人所购房屋没有在房管部门做过抵押登记,那么在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不偿还贷款的时候,贷款银行将依据合同要求开发商承担担保责任,开发商在替当事人偿还剩余的贷款后,依据法律规定,开发商将收回房屋,或对房屋进行拍卖。
    一、贷款被拒有哪些原因
    一般情况如果开发商存在不具备开发条件、开发商的开发手续不完备或者开发商有严重的信用问题或者开发商有重大诉讼影响其偿债能力等情形,也会被银行拒绝申请贷款,因为此时开发商不具备保证担保的能力。
    所以当您购房需要向银行申请房屋贷款的时候,一定要了解清楚上述情况,任何一种情况都有可能影响房屋贷款的申请。
    1、不满足房贷要求
    按照银行的规定,申请房贷的客户必须要有稳定的工作,具有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拥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有一定比例的首付款;能提供购房合同/协议;同意将所购房产作抵押;必须年满十八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果购房者的户口不在拟购房地,还需提供在当地缴存社保满一定期限的证明。如果借款人有一条不符合要求,都有可能被拒贷。
    2、个人负债太高
    如果借款人在申请房贷前向银行申请了其他贷款,而且还处于还款期中,那么在负债较高的情况下,也容易被银行拒贷。因为负债过高,银行会认为你的还款能力较弱,为了保障贷款的顺利回收,拒贷也在情理之中。
    3、贷款材料不齐
    资料不齐只有两个原因,不能或者不愿。不能,如民间借贷、主体无真实经营、关联人不知情等。不愿,如缺乏购买凭据、信用卡刷卡凭据、嫌麻烦等。然而贷款资料和资质的反馈是成正比的,这是影响整个贷款流程最费时的环节,它决定着客户经理是否做这笔贷款,因此她理财建议要申请贷款的财蜜尽量提供全面的贷款资料,不然因资料不齐而被拒是非常可惜的。
    4、年龄不达标
    各银行在接受借款人的房贷申请时有着较严格的审核条件,除了限制未成年人的贷款资格外,岁数较大的超龄人群也是不能够贷款的。
    5、个人信用资质较差者
    在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中遭到银行“拒签”最多情况的就是个人信用资质较差者。在央行的个人征信数据库日趋完善之后,全国范围内任何一家银行都能随时查阅到借款人的个人资料,名下是否有房贷、车贷、消费贷款、还款记录等,甚至连借款人工作单位、联系方式、身份证件等也都是一览无疑。银行根据征信数据库里的借款人信息,来判定其是否符合申请贷款的资格。银行人士提醒,在其实际成交的个案中,有的借款人不注意平时个人信用记录,比如信用卡逾期高达100多次,名下有多套房贷、车贷的贷款尚未还清,这样的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银行肯定是要说“不”的。
    6、所购房屋不符合贷款要求
    按照相关规定,未满五年的经适房、小产权房等没有房产证、国有土地证的房子均不能申请贷款。另外,房龄过大的房子也不能申请按揭贷款。所以,借款人买房时一定要了解清楚自己所购房屋是否符合银行的贷款要求,避免产生麻烦。
    也有可能是开发商的原因一般情况如果开发商存在不具备开发条件、开发商的开发手续不完备或者开发商有严重的信用问题或者开发商有重大诉讼影响其偿债能力等情形,也会被银行拒绝申请贷款,因为此时开发商不具备保证担保的能力。
    7、贷款经理个人原因
    贷款经理会跟进整个贷款环节,对客户情况最清楚,贷款经理的职业水平和人品对贷款起关键作用。所以应尽量挑选一个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的贷款经理,以免出现资料被搞丢、重复补资料的事情。
    二、关于房产抵押
    购房疑问:开发商在将房屋出售给消费者之后,又另行全部抵押给银行申请贷款,这种行为是否合法
    律师答疑:律师建议购房人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查询抵押登记的有关情况。如果查实开发商已经办理了购房人所购房屋的抵押登记手续,且抵押行为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之前,根据法律规定,开发商只有在取得抵押权人(即贷款银行)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将作为抵押物的房屋转让给购房人,否则,其转让行为无效。在此情况下,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购房人有权要求开发商返还已支付的购房款,并赔偿其因此所遭受的利息及其他损失。如果查实开发商的抵押行为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则购房人可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有关约定要求开发商承担因房产抵押所可能造成的购房人无法按期办理产权证等损失。当然,由于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已经取得了房屋的期得权益,此时,开发商已无权再以自己的名义将房屋抵押,因此,购房人可以要求开发商限期对所购房屋进行解押。否则,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侵权责任并要求其赔偿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三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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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0:4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