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男方送给女方的结婚钻戒应当归属于一方专门的生活物品之中,且是男方出于真实自愿的赠与行为; 因此应当将结婚钻戒认定为女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婚后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不参与财产分割。 一、法律对彩礼返还是怎样规定的 彩礼是男方在结婚时赠与女方的,属于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合同。 符合以下三种情况的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1、双方没有登记结婚的。 2、双方虽然登记结婚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离婚后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3、婚前给付彩礼的行为导致给付彩礼方离婚后生活确有困难的。 二、女方陪嫁可以要回吗 从中国传统习俗来说,嫁妆是女方带来的物品或者钱财。 结婚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是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所以,婚前陪送的嫁妆,离婚时可以要回。 但对于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以后取得的嫁妆,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离婚时可能并不能全部要回,除非父母在陪送嫁妆时明确表示是赠与女儿一方的。 三、十万彩礼钱离婚怎么分 如果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男方生活困难;或者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是没有共同生活的,则离婚时如果男方要求彩礼应当退还。 如果不需要退还的,则首先要区分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一方的个人财产。 如果彩礼前是女方婚前获得的,或者虽然是婚后获得但是赠与人明确表示只赠与女方的,则彩礼钱认定为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规女方所有不进行分割。 如果彩礼钱是婚后获得的,则只要赠与人没有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就认定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