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1、行为人砸坏他人大门,如果大门的价值达人民币五千元以上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如果大门价值达人民币五万元以上或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标准包括: 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2、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3、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故意损害财物罪构成要件: 1、客体,财产所有权,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侵犯了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2、主体,自然人,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3、客观方面,行为人实施了毁坏财物的行为。而且只有在毁坏的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时,才能成立本罪。否则,不构成犯罪; 4、主观方面,行为人具有毁坏财物的故意。即在认识到其行为所具备的社会危害性的前提下,实施故意毁坏财物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