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出首付房子归谁 |
释义 | 结婚后房屋属于共同财产,贷款部分由双方共同承担,如果女方能出具当时首付款的证明,那这部分首付款还是属于女方的,还款部分属于共有。 一、婚前购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怎么处理? 婚前一方付了房产的首付款,婚后男女双方共同还贷的,属于共同财产,但是具体分割也需要区别对待;首付款应该视为首付款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如果在离婚的时候,仍然有房贷没有付清,则视为产权人的个人债务。 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二、离婚时能分配对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吗 婚前买的房属于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配,如果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如果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 三、离婚房屋增值部分如何计算 离婚房屋增值部分计算如下:在明确首付款、按揭贷款总额、利息总额、共同还贷的总额和房屋现值等数据的基础上,用婚后共同还贷款除以房屋总价款(房价款+总利息)乘以房屋现值除以2。夫妻一方婚前购置的房产,婚后除了自然增值和孳息外,其他收益都属于夫妻的共有,这部分收益可以平分;若是该房产属于夫妻共有,房产增值的部分也应该属于夫妻共有,原则上应该平分。对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增值部分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需要进行计算,一般个人财产不进行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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