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支付滞纳金计入什么科目 |
释义 | 支付滞纳金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具体分录如下: 1、借:营业外支出; 2、贷:银行存款。 营业外支出指的是企业在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各项除主营业务成本或者其他业务支出之外的所有非营业性质的支出,具体包括罚款支出,捐赠支出或者固定资产清理损失等等,需要设置特定的“营业外支出”科目对这些内容进行详细核算。 营业外支出的税法规定具体如下: 1、各种赞助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2、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交纳的罚款、滞纳金不得税前扣除; 4、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可以税前扣除; 5、企业应通过“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营业外支出的发生及结转情况; 6、该科目可按营业外支出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7、确认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时,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理”、“无形资产”、“原材料”等科目; 8、确认盘亏、非常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时,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库存现金”等科目。 滞纳金特征具体如下: 1、适用于负有金钱给付义务; 2、义务人超过规定期限不履行义务; 3、可以反复为之,具体表现为按日加收。 如按照税法有关规定,税务机关对不按规定期限交纳税款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拖欠税款,依法按日加征一定比例的罚金。主要适用于税收领域,但不限于此。其他管理领域凡存在金钱给付义务的,当相对人不履行义务时,都有采用滞纳金的可能,如环保的排污费等。 滞纳金措施既可以避免因义务人不履行义务使国家利益受损害,同时也能避免因直接施加于相对人使其权益受损,并能促使其尽快履行义务,因而可作为行政管理的有效手段。 综上所述,企业或者个人因未缴纳税款或者延期缴纳税款时,需要按照相关要求缴纳罚款,即缴纳税收滞纳金。因为税收滞纳金具备强制性以及罚款性质,而企业发生的属于罚款性质的支出,一律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所以税收滞纳金也要计入此科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的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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