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财产死后归谁 |
释义 |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与丧偶女婿。并按照以下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与丧偶女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一、民法律中的“儿媳”具有继承权吗 民法律中的儿媳没有继承权。儿媳一般是不具有继承公婆遗产的法定继承权,儿媳和女婿不是公婆或岳父母的法定继承人,一般不享有继承权。如果是丧偶的儿媳对公婆履行了主要的赡养义务,是享有法定继承权的。丧偶儿媳对公、婆,履行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在继承发生时,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遗产,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丧偶儿媳可以继承遗产吗 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或者如果遗嘱中有指明由儿媳继承的,丧偶儿媳也可以继承遗产。对公婆或岳父母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者对公婆或岳父母在生活上提供了主要帮助;对公婆或岳父母尽赡养义务具有长期性、经常性。以上二个条件同时具备的,不论丧偶儿媳、丧偶女婿是否再婚,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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