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法将股票分为哪几种类型 |
释义 | 法律分析:股票有下列分类: 1、普通股。普通股构成公司资本的基础,是股票的一种基本形式。 2、优先股。优先股在利润分红及剩余财产分配的权利方面优先于普通股。 3、后配股。是在利益或利息分红及剩余财产分配时比普通股处于劣势的股票,一般是在普通股分配之后,对剩余利益进行再分配。 4、垃圾股。 5、绩优股。 6、蓝筹股。股票市场上,那些在其所属行业内占有重要支配性地位、业绩优良,成交活跃、红利优厚的大公司股票称为蓝筹股。 一、股东权利的分类是怎样的 股东权的权利的分类具体如下: 1、依权利行使之目的为标准,可分为自益权与共益权。 自益权是指股东专为自己利益行使的权利,如发给股票或其他股权证明请求权、股份转让权、股息和红利分配请求权、公司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 共益权是指股东为自己利益同时也为公司利益而行使的权利,如出席股东会并表决权、请求法院宣告股东会决议无效权、请求召集股东临时会或自行召集权。 2、依权利主体之不同为标准,可分为普通股股东权和特别股股东权。前者是指一般股东享有的权利,后者则是专属特别股股东所享有的权利,有关特别股股东权利的范围、行使顺序、数额、优惠待遇限制等一般都在公司章程中加以规定。我国公司法对此未作规定。 3、依权利之性质为标准,可分为固有权和非固有权。前者指根据公司法规定不得以章程或股东会议予以剥夺的权利,如特别权与共益权,后者指可依公司章程或股东会议加以剥夺的权利,自益权多属此类权利。 二、股权激励的形式是什么 (一)股票期权。股票期权是一种选择权,是允许激励对象在未来条件成熟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的权利。 (二)限制性股票。公司预先设定了公司要达到的业绩目标,当业绩目标达到后则公司将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无偿赠与或低价售与激励对象。 (三)股票增值权。股票增值权就是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享有在设定期限内股价上涨收益的权利,承担股价下降风险的义务。 (四)分红权/虚拟股票。虚拟股票和分红权类似,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是一种股票的收益权,而非真实的股票。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125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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