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首先标题应写明 房产抵押借款合同 ; 2、正文部分需要载明 房产买卖合同 权益 抵押权 人,及其地址邮码,电话,法定代表; 3、写明抵押权人与 抵押 人于——年——月——日会同 担保人 签定本 房产抵押贷款 合约,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即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全部权益抵押于抵押权人。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