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央国家机关文明单位建设及管理暂行办法 |
释义 | 国家实施文明单位建设及管理是为了提高中央国家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总体水平,使中央国家机关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因为精神文明建设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主要部分,建设文明单位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所以文明单位建设及管理要坚持重在建设、贵在坚持、务求实效的工作原则。来确保建设工作的健康发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宪法和教育法,制定的法律。义务教育事业,在国务院领导下,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 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和儿童、少年身心发展的状况,确定义务教育的教学制度、教学内容、课程设置,审订教科书。 二、农村支部委员职责 1、贯彻执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需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事情,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和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村民委员会依法开展自治活动。领导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4、搞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5、负责村、组干部和村办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6、搞好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工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央国家机关文明单位建设及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精神文明建设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创建文明单位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主要形式,是组织和引导广大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不断提高单位整体文明程度,把两个文明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实到基层的有效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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