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们是农村种地的,为什么户籍性质是非农业户口呢 |
释义 | 文章的核心内容是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中指出,要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并建立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包括建设人口基础信息库和分类完善各类信息系统,实现信息整合和共享,为制定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提供支持。 法律分析 非农业户口则是指靠国家分配口粮的人口,计划经济时代将户口划分为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两种类型,2014年7月24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中指出,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第十一条 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实际居住人口登记制度,加强和完善人口统计调查,全面、准确掌握人口规模、人员结构、地区分布等情况。建设和完善覆盖全国人口、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唯一标识、以人口基础信息为基准的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分类完善劳动就业、教育、收入、社保、房产、信用、卫生计生、税务、婚姻、民族等信息系统,逐步实现跨部门、跨地区信息整合和共享,为制定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提供信息支持,为人口服务和管理提供支撑。 拓展延伸 农村居民种地为何被归为非农业户口的原因 农村居民种地被归为非农业户口的原因有多方面的考虑。首先,户籍性质是根据居民的主要经济来源来划分的,而农村居民种地只是其中的一项经济活动,不是他们的主要收入来源。其次,随着城乡发展的不断推进,农村地区逐渐涌现出了非农业产业,如服务业、制造业等,这些产业为农村居民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收入来源,因此户籍性质也需要相应调整。此外,农村居民种地被归为非农业户口还有助于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推动农村现代化进程。综上所述,农村居民种地被归为非农业户口是基于经济活动的主要性质和城乡发展的需要。 结语 农村居民种地被归为非农业户口,是根据经济活动主要性质和城乡发展的需要而做出的调整。随着农村地区非农业产业的发展,农村居民有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收入来源。这一调整有助于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推动农村现代化进程。建立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将为制定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提供信息支持,为人口服务和管理提供支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法人 第四节 特别法人 第九十九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取得法人资格。 法律、行政法规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修正):第九章 农民权益保护 第七十一条 国家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保护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给予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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