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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转让合同可以不写金额吗?
释义
    房屋转让合同不可以不写金额。转让金额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是房屋转让合同的必备条款,未书写金额的房屋转让合同一般不视为成立。
    一、商品经营合同中的付款方式有哪些
    购销合同中的付款方式包括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易货交易等。
    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金额和支付方式支付货款。对价款金额和支付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规定解决。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对质量、价格或者报酬、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的有关规定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二、股权转让合同要注意什么问题
    股权转让合同行中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1、明晰股权结构。
    2、资产评估。
    3、确定股权转让总价款。
    4、出让方的保证。
    5、股权转让合同受让方保证。
    6、确定转让条件。
    7、确定股权转让的数量(股比)及交割日。
    8、确定股权转让的价值。
    9、设定付款方式与时间。
    10、确定因涉及股权转让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及其他费用的承担。
    11、确定违约责任。
    三、离婚房屋转让合同协议书
    1,离婚房屋转让合同协议书,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这个“法律效力”不是说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说由于合同当事人的意志符合国家意志和社会利益,国家赋予当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当事人严格履行合同,否则即依靠国家强制力,要当事人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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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10:3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