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事业单位财务清算是指事业单位由于发生隶属关系变动、合并、重组和撤消等原因,需要终止其业务活动时,应对该单位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的清理,提出财产作价依据以及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并妥善处理好各方面的遗留问题。事业单位财务清算与事业单位解散撤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清算不一定都要解散,而解散一般都应进行清算。事业单位财务清算是市场经济中的一种正常经济现象。 法律依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是指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根据国家资产清查核实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中认定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等进行认定批复,并对资产总额进行确认的工作。 第四条 执行行政或者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清查核实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 清查核实由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的原则组织实施。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在规定权限内对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等事项进行处理,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