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解决感情破裂一方不愿离婚的问题? |
释义 | 夫妻感情破裂,一方不愿离婚,另一方可通过诉讼离婚。法院先调解,若认定感情破裂且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离婚诉讼最快三个月内审结,复杂案件可延长六个月。 法律分析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但有一方不愿意离婚,另一方可以考虑通过诉讼离婚。如果男女一方要求离婚,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审理离婚案件时,法院会先进行调解。如果可以认定夫妻双方感情已经破裂且调解无效,那么法院应当批准双方离婚。 一、感情破裂一方不肯离婚怎么办 1、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但是一方不肯自愿离婚的,另一方可以选择诉讼离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先行调解,如果可以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并且调解无效的,则应当准予双方离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需要几天 起诉离婚最快需要三个月。离婚适用简易程序的一般在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一般在六个月内审结。如果案情比较复杂,经过院长批准,还可以再延长六个月。 结语 夫妻感情破裂,一方不愿离婚时,另一方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如果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且调解无效,法院应当批准双方离婚。起诉离婚的审理时间一般为三个月,但如果案情复杂,可能会延长六个月。无论采用简易程序还是普通程序,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并尽力解决双方的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