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公司不接受档案影不影响社保 |
释义 | 北京公司不接受档案会影响社保,具体内容如下: 1、缴纳社保保险的时候要求有个人档案,若没有则不能进行参保,另外,即使能参保,到退休的时候退休金的领取是要到档案地办理,处理不好会影响退休; 2、各项奖励、荣誉不能进入档案; 3、不能进行职称评定。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 档案存放机构有哪些 档案存放机构如下: 1、人才,户口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或人社局; 2、报到证签约单位:毕业时报到证的报到单位; 3、毕业学校,颁发毕业生最高学历的毕业大学; 4、企事业单位:具有人事权的事业单位,股份制企业和国有企业人事部门或者企事业单位委托的人才中心存档。 取存档案办理步骤: 1、根据个人情况准备相应材料,到人才中心开具调档函,开调档函时需要把费用交了,然后办事人员会提醒档案中要有以下4种材料:报到证、转正定级表、档案转递单、行政和工资关系介绍信(没这4种材料也可以存档案,只不过干部身份就没了); 2、拿到调档函后到档案存放的地方调取档案,档案要是密封的话可以本人携带; 3、拿着档案回到人才中心后,交给办事人员,办事人员会检查档案中是否缺材料; 4、如果检查出缺材料的话会让补齐,这时候有两种可能,一是档案退回,补齐后一起返回;二是档案办事人员收下,给开具一个《补充档案材料通知单》,把材料准备好后把要补的材料和通知单一起送回去即可; 5、档案收下后,办事人员会开具一个《委托管理人事档案证明函》,这个是把档案存在人才中心的证明,需要保存好,若出现丢失、损毁等情况可以拿它讨说法。 综上所述,北京公司不接受档案会影响社保,缴纳社保保险的时候要求有个人档案,若没有则不能进行参保,另外,即使能参保,到退休的时候退休金的领取是要到档案地办理,处理不好会影响退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十三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档案移交的规定,定期向有关的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属于中央级和省级、设区的市级国家档案馆接收范围的档案,立档单位应当自档案形成之日起满20年即向有关的国家档案馆移交;属于县级国家档案馆接收范围的档案,立档单位应当自档案形成之日起满10年即向有关的县级国家档案馆移交。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检查和同意,专业性较强或者需要保密的档案,可以延长向有关档案馆移交的期限;已撤销单位的档案或者由于保管条件恶劣可能导致不安全或者严重损毁的档案,可以提前向有关档案馆移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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