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办理社保停止缴费 |
释义 | 个人社保的停保办法:携带个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去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停保手续,申请将其养老保险账户等予以封存。如果个人是由单位为其代缴社保的,则个人在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且暂时未就业后,社保会自动停止缴纳。 个人社保停交所需资料 1、《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申报表》一份; 2、本市城镇户籍职工停保提供以下资料之一: (1)《解约通知书》。 (2)介绍到新单位工作的《干部介绍信》。 (3)劳动部门签章的《珠海市招用工登记表(终止)》。 3、本市农村户籍及外来劳务人员停保,由所属劳动管理部门在《xx市职工社会保险申报表》上加盖公章(证明已办理劳动用工解聘手续)。 4、单位注销的,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原参保单位欠费6个月以上,由新工作单位申报参保的,提供新单位参保申报表及劳动部门出具的用工手续,在新单位参保的同时办理原单位停保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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