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和法官是同学关系用回避吗??律师和法官是同学关系用回避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前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因此,律师和法官是同学关系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必须回避的情况,但是,当事人可以提出回避申请,是否批准,由法院决定。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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