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不可抗辩权和抗辩权的区别
释义
    抗辩权是指当事人可以对抗对方请求权的权利,不可抗辩权是常见的一种抗辩权形式,在存在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先履行一方有充分证据证实对方有违约行为,后履行合同一方可以拒绝履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第五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4 4:3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