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业补助金当月办理当月能发吗 |
释义 | 失业补助金当月办理当月不能发放。 1、失业补助金是指保险公司对失业人员失业后,缴纳失业保险金的补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是,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城市常住户口,违反本人意愿强制性的中断就业。本人在任职期间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失业金办理当月不能领取,次月开始可以领取。 2、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失业补助金的领取条件为,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发放,最长不超过24个月。领取期间可以同时享受另外的失业保险待遇。 3、失业补助金,主要是面对:①领取失业金期满,但是仍然没有实现就业的劳动者。②参保失业人员中,缴费不足一年不符合领取失业金条件的劳动者。③参保失业人员中,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劳动者。 4、失业补助金的待遇一般是一次性的,国家也不会给其代缴医疗保险了。 5、失业补助金的待遇往往是阶段性的,失业率较高或者就业困难的情况下国家才会临时制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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