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仲裁后,公司拒不支付应付款项如何处理? |
释义 | 仲裁后公司不给钱应该怎么处理? 仲裁后公司不给钱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仲裁书。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劳动仲裁后公司不给钱 如果双方未在15天内起诉到法院,那么裁决书生效。裁决书生效后公司不给钱的,劳动者可以拿着裁决书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裁决书生效的三个月内),要求公司支付金额。 公司清算债权怎么办,劳动仲裁后公司不给钱怎么办 公司依法定程序进行注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来承担法律责任。可以查工商档案,档案中应该有该单位债权债务承受人,否则工商部门不会核准注销的。可以要求债权债务承受人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仲裁之后公司不给钱怎么办 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如果公司不履行的,职工应持执行申请书、劳动仲裁裁决书及其生效证明、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等资料,到法院进行执行立案。 劳动仲裁裁决后不给钱怎么办 劳动争议发生后,调解是有效解决纠纷的途径之一。在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并出具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书确认的义务的,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该内容由 柴云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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