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赔偿属于权利救济中的 |
释义 | 国家赔偿不属于权利救济中的一种,国家赔偿本身就不属于国家规定的救济途径。 国家赔偿是指行政机关作出错误的决定,给公民或者其他组织造成的伤害,国家按照规定的标准给予精神和物质弥补。 国家赔偿方式: (一)金钱赔偿:指在计算或估算受害人的损害程度后,以货币支付的形式给予受害人一定金额的赔偿方式。金钱赔偿的适用一般应以不能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为前提。 具体来说,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况: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和生命健康权的; (2)侵犯受害人财产权,其财产已经灭失、拍卖、恢复原状,不可能返还财产; (3)侵犯受害人财产权,其财产已经损坏,无法恢复原状或者有重大困难的; (4)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与法律规范相冲突的。 (二)恢复原状:指负有赔信义务的国家机关,只有按照受害人的意愿和要求,将受害人的财产或者权利恢复原状,才能适用。 通常适用于以下情况: (1)应返还的财产损坏,能够恢复原状的; (2)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3)恢复原状不违反其他法律规定的。 (三)返还财产:指赔偿义务机关将因侵权而脱离受害人控制的材产返还给享有财产所有权和占有权的受害人的赔偿方式。 返还财产的适用条件主要包括: (1)原物存在; (2)比能信更方便。如果原物已经运往其他地方或者需要找到它们的下落,偿金钱方便; (3)不影响公务,如果原物已经用于公务活动,返还会影响公务活动,应采用金钱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二条 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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