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生产企业对下列的防静电用品进行安全排查和检测工作:(一)涉药机械设备直接静电接地;(二)涉药工作台防静电材料铺设和间接静电接地;(三)涉药工器具、危险场所入口人体静电释放(指示)装置;(四)危险场所作业人员穿着防静电服装;(五)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保持涉药作业工房、场地的湿度。风险提示:生产企业应当查验易制爆原材料的每批次质检合格报告,不得使用不合格的易制爆原材料。发现易制爆原材料不合格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 法律依据 《长沙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与产业引导条例》第十六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