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对方老板拖欠货款的处理方式: 1、事中控制,即合同履行中一旦发现对方有逾期付款或其他违约行为,就应及时采取对应措施,如通知对方解除合同、上报公司及时采取催讨措施等,以免延误时机; 2、事后补救措施,一旦发现货款无法按期收回及催讨有困难,应及时收集证据材料进行诉讼或与对方达成延期还款协议等相应措施。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