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部督察长是什么职务? |
释义 | 公安部督察长是什么职务?公安局督察长的主要职责,就是领导公安局督察机构,处理公安系统警员违纪行为,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公安部纪委书记一般是由公安部副部长兼任,副部级。所以公安部纪委副书记,一般来说就是正厅级(司局级)。如果是常务副书记,很有可能也是副部级。督察长和副督察长是另外一个体系,一般来说均由正职或副职兼任。国务院法制办、公安部负责人曾解释,地方公安机关行政首长兼任督察长,更有利于进一步强化行政首长对督察工作的领导,树立督察工作的权威性。 需要注意的是,《公安机关督察条例》是为完善公安机关监督机制,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制定。并且督察机构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下列事项,进行现场督察: (一)重要的警务部署、措施、活动的组织实施情况; (二)重大社会活动的秩序维护和重点地区、场所治安管理的组织实施情况; (三)治安突发事件的处置情况; (四)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受理、立案、侦查、调查、处罚和强制措施的实施情况; (五)治安、交通、户政、出入境、边防、消防、警卫等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六)使用武器、警械以及警用车辆、警用标志的情况; (七)处置公民报警、请求救助和控告申诉的情况; (八)文明执勤、文明执法和遵守警容风纪规定的情况; (九)组织管理和警务保障的情况; (十)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其他情况。 根据《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四条督察机构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下列事项,进行现场督察: (一)重要的警务部署、措施、活动的组织实施情况; (二)重大社会活动的秩序维护和重点地区、场所治安管理的组织实施情况; (三)治安突发事件的处置情况; (四)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受理、立案、侦查、调查、处罚和强制措施的实施情况; (五)治安、交通、户政、出入境、边防、消防、警卫等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六)使用武器、警械以及警用车辆、警用标志的情况; (七)处置公民报警、请求救助和控告申诉的情况; (八)文明执勤、文明执法和遵守警容风纪规定的情况; (九)组织管理和警务保障的情况; (十)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其他情况。 综上所述,公安部督察长由公安部一名副职领导成员担任。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设督察长,由公安机关行政首长兼任。您了解了吗?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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