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防汛预警包括河流洪水预警、渍涝灾害预警、山洪灾害预警、蓄滞洪区预警等。洪水预警级别按洪水情况、影响程度等划分为四个级别:级(特别严重)、级(严重)、级(较重)、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第三十九条 国务院设立国家防汛指挥机构,负责领导、组织全国的防汛抗洪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 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可以设立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该江河、湖泊的流域管理机构负责人等组成的防汛指挥机构,指挥所管辖范围内的防汛抗洪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流域管理机构。 有防汛抗洪任务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由有关部门、当地驻军、人民武装部负责人等组成的防汛指挥机构,在上级防汛指挥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指挥本地区的防汛抗洪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必要时,经城市人民政府决定,防汛指挥机构也可以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城市市区办事机构,在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城市市区的防汛抗洪日常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