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应纳税所得额=(月收入-五险一金-起征点-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新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六项(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