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报考学校交了预报名费用,不准备去了不退钱的解决办法如下: 1、教育培训机构无正当理由拒绝退还培训课程费用的,服务购买者可以选择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投诉,也可以选择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培训机构退费; 2、与该机构协商退款;达不成协议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表明该机构违约带来的损失,请求法院判决该机构退还费用,并且可以要求其赔偿违约金; 3、如果涉及人数众多,可以向市场监管局和教育局投诉,通过政府部门出面协调; 4、如果是培训机构老板跑路,除了上述处理方式,还要报案,通过警方立案侦查处理,可能涉及合同诈骗等违法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争议解决的途径】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