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的特点 |
释义 | 法律分析:融资租赁的特点如下: 1、承租期较长; 2、出于融资目的; 3、租赁期满,设备一般归承租企业留购; 4、在设备租赁期间内,设备的维修和折旧由承租企业负责。 经营租赁的特点如下: 1、承租期较短; 2、经营租赁的目的为了融资,而是为了出租方能提供的技术服务; 3、出租人提供专门服务; 4、在设备租赁期间内,设备的维修和折旧由出租方负责; 5、租赁期满或合同中止时,租赁设备归还出租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条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三十六条 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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