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概念 |
释义 | 融资租赁的特点如下: 1、承租期较长; 2、出于融资目的; 3、租赁期满,设备一般归承租企业留购; 4、在设备租赁期间内,设备的维修和折旧由承租企业负责。 经营租赁的特点如下: 1、承租期较短; 2、经营租赁的目的为了融资,而是为了出租方能提供的技术服务; 3、出租人提供专门服务; 4、在设备租赁期间内,设备的维修和折旧由出租方负责; 5、租赁期满或合同中止时,租赁设备归还出租人。 一、融资租赁存在四类风险 德益齐租赁(中国)公司出现这样的小纠纷其实很正常,据介绍,其长期以开发中小型企业客户为主,为机械、汽车、计算机等行业提供动产租赁。其开展的业务堪称是租赁行业风险最高的业务,因为为中小企业融资风险高,而以动产进行融资租赁风险更高。 融资租赁经常会出现哪类风险呢?德益齐租赁(中国)公司法务部经理郑先生向记者介绍,机械设备融资租赁的风险主要可分为四类: 1.设备质量风险,承租人借口质量问题不支付租金是最经常出现的。如在本次庭审时,路桥公司就提出,“所租设备存在质量瑕疵,在施工过程中多次出现故障,给被申请人造成巨额损失,申请人也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2.承租人恶意欠租风险。在社会信用体系还不健全的情况下,承租人无视法律规定,故意违反合同,可谓屡见不鲜。 3.越权处分风险。在融资租赁业务中,租赁物的产权属于出租人,承租人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并无处分的权利,但是,按照我国会计法则,租赁物却出现在承租方的账目上,这就使承租方可以使银行相信其对这个租赁物拥有产权。利用这个漏洞,有些恶意承租人越权将租赁物进行抵押贷款或者转让。 4.事故风险,就是设备在使用过程发生意外,使承租方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失。虽然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往往规定承租方对意外事故承担责任,但是由于出租方是产权人,往往难逃连带或者其它责任。 二、工程项目融资合同种类 1、典型的融资租赁合同,即与融资租赁合同相关的买贸合同的买受人和出租人是同一人。这是融资租赁合同的一种主要的形式。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人和租赁物的选择,直接向出贸人购回选定的租赁物品,交给承租人使用,并由承租人交付租金。由于其省事省时,手续简便的特点,这种形式的合同大受当事人的青睐,我国融资租赁业务中大多采取此种形式的合同。 2、转租式的融资租赁合同。此类合同中以特别条款约定,承租人同时以出租人的身份与低三人即终承租人订立另一个融资租赁合同,该另一个合同的租赁物和租赁期限与本合同完全相同。根据该合同,承租人向出租人办理租赁手续,租入设备,然后再转租给z终承租人使用,其中承租人和出租人均为租赁公司。转租赁交易中作为低三人的z终承租人往往要支付比典型租赁承租人高的租金。因此,此种合同形式一般只在企业迫切需要国外只租不卖的先进技术时才采用。 3、回租式融资租赁合同,即合同的承租人和相关买卖合同的出贸人是同一人的合同。 4、回转租式的融资租赁合同,即相关买贸合同的出贸人同时是相关的另一融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即终承租人。这种合同形式汇集了回租式融资租赁合同的特点和转租式融资租赁合同的特点,即当转租式融资租赁合同中的z终承租人是租赁物的出贸人时,这一合同就成了回转租式融资租赁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条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三十六条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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