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美术作品保护范围如下: 1、艺术作品的作权保护相当于保护创作作品的署名权,无论在哪里发表或向公众公开一级展览,艺术作品的签名都是原作者的名字,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或抄袭; 2、艺术作品的出版、展览等,如果想出版或展览,无论是在画栏还是在报纸展览中,都需要得到原作者的同意,并获得与原作者相关的展览权利。原作者不能在不购买作品版权的情况下展览,可以起诉侵权; 3、原创作品的改编权,如果想在原创作品的基础上改编艺术作品,必须与原创作者沟通,改变什么地方,改变什么样子,改变后的目的,经原创同意和原创作品版权转让后,可以在允许改编的范围内进行相应的改编,不能违反合同内容; 4、艺术作品的外观权利,艺术作品的剽窃可以是整个作品的外观剽窃,可以是大部分剽窃,也可以是一小部分剽窃,申请外观专利可以保护作品的外观结构,任何人未经原同意,不能剽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三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视听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