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小孩户口还没上,夫妻双方离婚了的情形,其有孩子抚养权一方的当事人是需要携带其孩子的出生证明,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户口本、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当事人一方的户口登记部门进行户口登记的。 法律依据:《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 婴儿(包括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的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出生医学证明; (二)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三)父母结婚证(非婚生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