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析: 非经本人同意私改房产证名字属于违法行为。私自篡改房产证户主名字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以下几种: (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2)损害赔偿:损害赔偿是指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经济补偿。 (3)继续履行:继续履行是指由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 国家保护合法的私人权益,要在他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改房产证上的名字,是不可以改的,也不可能改得了,因为要改就必须要全部所有权人带上必须的证件,并都到场签名同意的情况下,房产管理部门才能为其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