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补助金停止发放原因可能很多,视具体情况而定。遗属补助的话通常都是在子女成年之后停止。机关单位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一般1——3年,确实无劳动能力的家庭一般到父母去世,儿童至18岁,如单亲家庭父母无劳动能力的送到养老院,儿童送到当事人兄弟姐妹处抚养至18岁,单位出抚养费,从而提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国家行政单位在职和退休的工作人员去世,有固定的抚恤金发放标准。标准就是如果是因病去世,他的直系亲属能得到全国所有城镇人民平均可支配收入的两倍,还有上面提到的三年多的工资或者退休基金,这是国家政策具体规定的,所以这一笔钱的发放就有强制性。 从中可以看到国家对行政单位人员去世的关怀力度之大。相对机关单位,事业单位的关怀力度就稍微少一些,像医生、教师去世其家属会领到一年多的工资待遇。那么企业单位就会有单独的规定。 以往企业丧葬抚恤待遇有五项,包括丧葬的费用、抚恤费、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余额还有给予直系亲属的生活补助。当然如果生前没有缴纳社保自然就没有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相关补助,所以在此也提醒大家要积极上交医疗保险。其次如果生前已经把这两个社会保险的余额用光了也依然没有。 这五项待遇最终能具体到手多少钱还要取决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指定的规定,像上海、江苏、北京丧葬费就已经很高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退休职工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由基本养老基金支付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