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隐私权的内容主要有 |
释义 | (1)公民享有姓名权、肖像权、住址、住宅电话、身体肌肤形态的秘密,未经许可,不能够刺探、公开或传播。 (2)公民的个人活动,尤其是在住宅内的活动不受监视、窥视、摄影、录像,但依法监视寓居者除外。 (3)公民的住宅不受违法侵入、窥视或侵扰。 (4)公民的性生活不受他人干扰、干预、窥视、调查或公开。 (5)公民的储蓄、财产状况不受违法调查或公布,但依法需要公布财产状况者除外。 (6)公民的通信、日记和其他个人文件不受刺探或违法公开,公民的个人数据不受违法搜集、传输、处置、利用。 (7)公民的社会关系,不受违法调查或公开。 (8)公民的档案手续,不得违法公开或扩大知晓范围。 (9)不得违法向社会公开公民过去的或现在纯属个人的情况,如屡次失恋、被蹂躏等,不得进行搜集或公开。 (10)公民的任何其他隶属个人内容的个人数据,不可违法搜集、传输、处置利用。 一、侵犯隐私权可以报警吗 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是违法行为,受害人可以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立案查处。 根据案情,公安机关会对行为人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二、隐私权的基本特征 (1)隐私隐瞒权。隐私隐瞒权是指权利主体对于自己的隐私进行隐瞒,不为人所知的权利。 (2)隐私利用权。隐私利用权是指自然人对于自己的隐私权积极利用,以满足自己精神,物质等方面需要的权利。 (3)隐私维护权。隐私维护权是指隐私权主体对于自己的隐私权所享有是维护其不可侵犯性,在受到非法侵犯时可以寻求公力与私力救济。 (4)隐私支配权。隐私支配权是指公民对自己的隐私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支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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