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汕尾出入境管理办事大厅 |
释义 | 法律主观: 新出生的宝宝在出生一个月以后,就可以由爸爸或者妈妈来代为办理出生登记,新生人口的 户口 登记手续是在公安机关 户籍 管理部门办理的,出生登记是需要提交相关的材料,在 汕尾 出生登记办理 办事指南 是怎么样呢?下面 网 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 一、汕尾出生登记办理地址( 城区 ) 汕尾市城区S241汕尾城乡金融中心大厦北侧约40米 二、汕尾出生登记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三、汕尾出生登记办理条件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省户籍居住,在国(境)内所 生育 的子女,可自由选择随父随母登记入户。 四、汕尾出生登记办理材料 1.汕尾市按期报生入户登记审批表 2.居民户口簿 3. 居民身份证 4.现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5.出生 医学证明 五、汕尾出生登记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现在小孩都是在医院里面出生的,在办理出生登记之前需要先到医院里面办理 出生证明 ,没有这个材料也是办理不下来的。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到网进行相关的业务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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