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办理产权登记的时侯,会提供不动产发票(交易联原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六条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 购置新房一般实际交房款时,开发商会出具收据,而正式的发票是在交房时出具。等房屋测绘部门进行实地测量之后,取得了准确的房屋面积,才会出具购房发票。主要是因为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约定不是最终的实际面积,在实际建造过程中会有或多或少的误差。 所以,只有等到实际测量面积出来之后,该房屋的实际销售价格才会准确无误,一般就在这时候出具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