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现在义务兵的月津贴为600-700元。两年零三个月的津贴总额是(60012)(70015)17700元。退役金为每服役一年4500元,两年为9000元。退伍时给一个月的伙食费和一个月的津贴,大约为7007001400元。以上都是现金支付,能直接使用(但退役金是要回到家乡民政局报到后,才能激活取出)。其他都是无法直接使用的金额: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因此,退伍时的总收入不过在1万元左右(部队发放的部分)。加上两年的津贴费,大概在17700元12000元29700元,约等于3万元左右,平均服役期间的每月收入为1100元。与打工基本持平。当然各地在入伍后,还有一些补贴,退伍后也有一定数额的补助。但都不统一,有多有少,再多也超不过5万元。 法律依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第二十条 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全国职工年平均工资收入和军人职业特殊性等因素确定退役金标准,并适时调整。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军队有关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负责确定和调整退役金标准的具体工作。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根据服现役年限领取一次性退役金。服现役年限不满6个月的按照6个月计算,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照1年计算。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由部队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退役金:(一)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增发15%;(二)荣获二等功的,增发10%;(三)荣获三等功的,增发5%。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由部队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增发一次性退役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