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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济南房产赠与过户费用
释义
    法律分析:过户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赠与过户,第二种是买卖过户。如果该房产打算进行转让,赠与过户免交营业税和所得税,契税和工本费是需要交的,赠与还需办理公证手续,今后再次转让需交20%的所得税。但是如果赠与是直系亲属,接受赠与后以后转让是不需要交20%的所得税;如果不是直系亲属,就一定会在你转让时追加20%所得税。办理赠与需要夫妻双方带着身份证、户口结婚证、房产证、受赠人带着身份证就可以,公证费是房产评估的2%。
    (一)契税:二套房或144平米以上契税为3-4%;首套房1.5-2%;90平米以下1%;
    (二)营业税:成交价的5.5%(满5年免交)--办理赠与合同公证后不过五年也可以免交;
    (三)个人所得税:成交价的1%;
    (四)交易手续费:6元/M2;
    (五)转移登记费:80元/件;
    (六)产权证查档、房产证贴花:50元左右。
    二、济南房屋赠与办理手续
    依据法律规定,受赠房屋需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到相关部门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这种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具体步骤如下:
    (一)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二)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交纳契税,领取契证。
    (三)办理公证。
    (四)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赠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证件:
    1、申请书(窗口提供)。
    2、原房地产产权证。
    3、相关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4、赠与书及公证书。
    5、契税收据。
    (五)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交付″以办理完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
    (六)在办理房屋赠与手续时,赠与人与受赠人应签订书面赠与合同,并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但如果赠与人为了逃避其应履行的法定义务而将自己的房屋赠与他人时,如果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则该赠予行为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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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9:2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