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黄色纸质,写着中国地区专用发票,肯定不是正式发票。现在中国只有税务机关监制的、套印椭圆形税务监制章的才能叫发票,其他单位和部门的只能叫收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六条 发票准印证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监制,省税务局核发。 税务机关应当对印制发票企业实施监督管理,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取消其印制发票的资格。 第七条 全国统一的发票防伪措施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省税务局可以根据需要增加本地区的发票防伪措施,并向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发票防伪专用品应当按照规定专库保管,不得丢失。次品、废品应当在税务机关监督下集中销毁。 第八条 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是税务机关管理发票的法定标志,其形状、规格、内容、印色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