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售二手房卖家需要交哪些费用 |
释义 | 二手房交易卖方应缴税以下费用: 1、营业税:个人转让住房应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税率为5%。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2、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3、个人所得税:转让二手房,要交纳个人所得税。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转让收入为实际成交价格。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可按3%的比例核定征税。个人转让自用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经地方税务机关核实,其所得暂免征个人所得税。 4、附加税费:转让二手房时,卖房人应以应纳营业税额为计税(费)依据,适用税(费)率如下: (1)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市区7%,县城、镇5%,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计征; (2)教育费附加按3%的征收率计征; (3)地方教育附加按2%的征收率计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随同营业税一并征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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