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交警执法不公投诉处理方法如下: 1、可向12389专用举报电话进行投诉; 2、交警执法不当可以找警务督察、法制、纪检监察投诉; 3、可以到各市的交通委员会举报投诉中心进行投诉; 4、到各级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进行投诉; 5、到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投诉交警。 交警可以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如下: 1、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案的,须做好报案记录; 2、属于重大、特大事故的,应当立即向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报告。不属于自己管辖的,移送主管部门,并通知当事人; 3、交通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避免危害发生、防止证据灭失的需要或者机动车驾驶人累积记分满12分的,可以依法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 (1)扣留车辆; (2)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3)拖移机动车; (4)收缴非法装置; (5)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不严格执法或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