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以在派出所内部拍摄吗 |
释义 | 派出所属于国家派出机构,依法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只要不涉及秘密、不影响办案不会阻止任何人拍照。 一、严格遵守三个规定 一、各级领导干部坚决做到 1.不以任何形式为案件说情打招呼、打听案情; 2.不以任何形式要求办案人员或办案单位负责人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 3.不以任何形式超越职权对案件处理提出倾向性意见或者具体要求。 二、全体政法干警坚决做到 1.不在线索核查、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任何环节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 2.不邀请办案人员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人; 3.不授意、纵容身边工作人员或者亲属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 4.不得以为了地方利益或者部门利益为名义,以听取汇报、开协调会、发文件等形式,超越职权对案件处理提出倾向性意见或者具体要求; 5.不做违反干预司法活动、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 6.不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传递涉案材料或打探案情; 7.不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亲属打探案情、通风报信; 8.不泄露司法机关办案工作秘密或者其他依法依规不得泄露的信息; 9.不为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中介组织介绍案件,不得要求、建议或者暗示当事人更换符合代理条件的律师; 10.不接受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请客送礼或者其他利益; 11.不向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借款、租借房屋,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 12.不泄露公安机关办案工作秘密或者其他警务秘密; 13.不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 14.不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 15.对干预、说情或打探案情坚决予以拒绝; 16.对不以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的应当告知依照程序办理; 17.全面、如实记录过问案件的情况,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18.严禁其他违反“三个规定”的行为。 三、广大人民群众请做到 1.不要请求帮忙打探案情,请求通风报信、转递材料、泄露办案工作秘密; 2.不要打招呼干涉案情,请托说情,插手具体案件; 3.不要以家庭聚会,朋友聚餐的名义受人委托请客吃饭; 4.不要请托领导干部、执法司法工作人员过问案件、打听案情,干预执法司法活动; 5.不要请求违规会见案件当事人或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或其他与案件有厉害关系人; 6.坚决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始终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三个规定”是公正廉洁司法的有力制度保障,恪守法律、严格执法、公正执法、不徇私情、维护正义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让我们共同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生态,为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建设平安亚东而不懈奋斗。 二、没办结婚证同居违法吗? 没领结婚证同居,又名未婚同居,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是凡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前办理仪式的,即便没有结婚登记,也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没领结婚证同居,即男女双方以非夫妻名义公开的或秘密地共同生活的一种两性关系,该种关系在我国不受法律保护, 对于同居双方都没有配偶的同居行为,现行法律不做干涉,一方或双方都有配偶的同居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重婚罪。 未婚同居的双方对是否选择同居可以自由决定,没有任何人可以阻止双方同意的未婚同居,只是此时的未婚同居不受法律的保护,一旦发生纠纷了,则法律不会像保护正常结婚的夫妻一样保护未婚同居者的利益。 三、结婚会不会查案底 结婚不会查案底,只要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双方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婚姻登记员会按照正常结婚登记程序为当事人双方办理婚姻登记。而且,一个人的案底除非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任何人都不能进行查询调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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