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委托调解”的法律依据是2004年11月1日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简称《调解规定》)第3条对《民事诉讼法》第87条的解释。《民事诉讼法》第87条规定,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调解规定》第3条的内容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87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邀请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或者与案件有一定联系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和具有专门知识、特定社会经验、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并有利于促成调解的个人协助调解工作。2、其最大最明显的区别,就是是否正式立案,是否有一个正式的民事审判案号,是否依照民诉法审理3、不是一个意思。审前调解是诉讼调解诉前调解是非诉。以上就是律师为大家整理的内容,请仔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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